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栗智受贿一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栗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栗智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原标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栗智案:一审开庭 栗智当庭认罪悔罪
2016年6月23日,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栗智受贿一案。
西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6年至2013年,被告人栗智利用其担任新疆轻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党委书记、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党委书记、中共乌昌党委书记、中共乌鲁木齐市委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土地开发、职务晋升等事宜上提供帮助,索取、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19万余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栗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栗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栗智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10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个人简历:
栗智,男,汉族,1950年11月生,安徽利辛人,197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12月参加工作,新疆大学经济系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1969.12-1974.0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警备区消防营文书
1974.07-1974.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尼勒克县粮食局门市部工人
1974.10-1977.10南充师范学院生物系生物专业学习
1977.10-1985.0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轻工厅供销公司原料科干部
1985.04-1987.0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轻工厅供销公司销售科副科长
1987.02-1990.0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协办干部、服务公司副经理
1990.02-1993.0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轻工原料基地开发公司酒花科科长、经理助理
1993.02-1996.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轻工供销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兼新疆啤酒花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间:1995.09-1996.07在自治区党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1996.10-1997.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轻工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1997.12-2000.0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轻工厅党组书记、副厅长(其间:1998.09-2000.07在新疆大学经济系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2000.03-2000.07在中央党校进修班学习)
2000.07-2001.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党委副书记
2001.01-2001.0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党委书记
2001.03-2005.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党委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
2005.01-2005.0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昌党委副书记,昌吉回族自治州党委书记
2005.04-2006.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昌党委副书记,昌吉回族自治州党委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
2006.11-2008.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昌党委书记,乌鲁木齐市委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二师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2008.01- 2013.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5.3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中国廉政法纪网摘编:任薏宏 |